美国财政部近日公布了一项新规草案,该草案可能显著改变加密货币交易所向美国客户提供稳定币的格局。新规旨在落实《GENIUS法案》的部分条款,其适用范围不仅限于美国本土稳定币公司,还扩展至寻求进入美国市场的外国发行商。根据草案,加密货币交易所需核实其上架稳定币是否来自授权发行商。
外国稳定币发行商面临新条件
草案的一项核心要求涉及非美国发行商对美国法律指令的响应。为服务美国市场,发行商可能需证明其具备依法冻结、扣押、销毁稳定币或阻止其转移的能力。交易所也被要求进行独立的尽职调查,而不能仅依赖发行商的声明。
若美国财政部认定外国发行商所在司法辖区的监管制度与美国标准相当,且该发行商在货币监理署(OCC)注册,则其仍可进入美国市场。财政部对“在美国发行稳定币”采取广义解释:只要交易中发行方或接收方位于美国,该交易即可能落入规则管辖范围。因此,试图回避美国市场的外国发行商,可能需要设置控制措施,以阻止其稳定币流向美国用户。
交易所或需重新评估上架资产
自2028年7月18日起,服务提供商将被禁止向美国客户提供非授权公司发行的稳定币。仅上架某稳定币不会自动使交易所成为其发行方。然而,若交易所或做市商协助将新创建的未授权稳定币带给买家,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草案还将以下行为视为在美国发行稳定币:向美国人宣传该稳定币、响应购买请求,或帮助客户绕过地理位置限制。空投行为即使接收者未付费,也被计入发行行为。个人之间的直接转账,以及通过自托管软件和硬件钱包进行的部分交易,可获得有限豁免。
所有要求目前仍处于公众评议阶段,尚未最终定稿。《GENIUS法案》预计于2027年1月18日生效,针对服务提供商的限制将在18个月后跟进。财政部在草案于《联邦公报》发布后提供60天的评议期。
最终摘要
外国稳定币发行商可能面临关于法律指令合规及美国客户准入的新要求。自2028年起,交易所可能需重新评估所有发行商不满足《GENIUS法案》要求的稳定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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