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威夷将于2026年10月起禁止现金兑换加密货币售货机交易

夏威夷州将自2026年10月1日起禁止现金兑换加密数字货币售货机(cash-to-crypto kiosk)交易,以遏制日益严重的诈骗损失。该限制由第224号法案(Act 224,源自众议院第1642号议案)确立,州长乔什·格林(Josh Green)已于7月9日签署,立法机构于5月6日通过最终版本。

根据规定,此次禁令仅针对接受美元现金兑换数字资产的功能。其他售货机服务,如加密数字货币兑现金(crypto-to-cash)以及币币兑换(crypto-to-crypto)仍属合法。在夏威夷州修订法规第481B章消费者保护法下,每笔被禁止的交易都将被视为单独违规。

州立法机构援引FBI报告指出,诈骗者经常诱导受害者提取现金并存入加密数字货币售货机。犯罪分子常冒充政府官员、银行职员、技术支持人员或公司代表,提供分步骤的付款指示。交易完成后,数字资产可经由多个钱包或离岸平台转移,令追回极为困难。

美国联邦调查局互联网犯罪投诉中心(IC3)数据显示,2025年夏威夷居民共提交92起与售货机相关的投诉,经调整损失约385万美元。全美范围内,IC3同年收到13,460起相关投诉,经调整损失达3.8898亿美元。其中超过一半投诉来自50岁以上人群,其报告损失超过3.02亿美元。

据CoinATMRadar统计,截至2025年8月12日,夏威夷四个主要岛屿共运营57台加密货币ATM及售货机。相关运营商必须在10月截止日期前关闭受影响存款功能,或移除用于兑换美元购买加密货币的设备。

夏威夷的做法与印第安纳州、田纳西州和明尼苏达州不同,后三州已对加密货币售货机实施彻底禁令。佐治亚州则允许售货机运营,但设定交易上限、警告标识和退款义务。另有其他州要求许可证、持有期、每日限额或诈骗相关退款条款。

在联邦层面,符合货币服务业务(MSB)条件的加密数字货币售货机运营商须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注册,并遵守《银行保密法》义务,包括反洗钱计划和可疑活动报告。联邦注册并不能阻止各州施行更严格规定。

该法律并不妨碍居民通过州内合法可用的在线平台购买、出售或持有数字资产。售货机在2026年10月1日后仍可继续提供加密数字货币兑现金及币币兑换服务,前提是不接受客户用于购买加密货币的美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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